中国与其它金砖国家之间的贸易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但当前全球经贸发展格局下,一国竞争优势已不再取决于规模,而是在全球价值链中获取附加价值的能力,因此重新审视这种增长背后的真实结构至关重要。文章采用Koopman(2014)出口分解方法,测算了1995~2011年中国对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出口结构演变特征。结果显示:中国对上述国家的主要出口产品虽然实现了从以食品、矿物燃料产品等初级制成品向精加工型工业制成品的转变,但是各行业出口所包含的国内增加值以最终产品形式出口份额较小,以中间产品形式出口相对偏高,同时国外增加值和重复计算份额居高不下。从长远来看,这种出口结构不符合我国创新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必须最大限度地吸收和利用全球高级生产要素,发展和延长国内价值链,加强零部件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贸易结构全面升级。
随着我国石油消费规模的不断增长和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升,保障中国的石油安全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问题。基于非传统安全视角,从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环境安全三方面,选取石油自给率、战略储备规模等21个指标,对我国石油安全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研究发现:在12个样本国家中,我国石油安全综合水平居于中等位置,近年来虽有所提高,但依然远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从石油安全的分项情况来看,与石油有关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环境安全水平都有所上升,其中,经济安全相对较弱,社会安全相对较好,环境安全水平居中,但环境安全水平与其他国家差距在不断扩大;从具体指标来看,影响我国石油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战略石油储备、石油消费强度、石油消费增速、石油消费碳排放强度以及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总能源消费比重。
文章认为,有效需求"足"与"不足"的参照系应该是"潜在需求"。当有效需求显著小于潜在需求时,有效需求不足的前提存在,IS-LM模型的结论成立,衍生的积极经济政策有效。同时,文章对"潜在需求"做了初步界定,并从逻辑的和历史的角度做了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示范效应的讨论。最后,文章的判断是,对于一个需求约束型经济态势下的国家来说,或负增长严重、或国内基尼系数较大、或与先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潜在需求才显著大于有效需求,积极经济政策方能有效。
文章通过对出口进行增加值分解,构建全球价值链竞争力评价指标,利用全球风险指数作为制度质量的代理变量,对全球价值链竞争力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制度质量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和地位指数的提高具有显著正相关影响,因此中国应该由人口红利向制度红利、改革红利转变,增强制度方面建设,从而突破"低端锁定"风险。
随着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的联动关系也在逐步深化。文章基于DCC-GARCH-BEEK(1,1)模型分别对五种不同到期期限下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的波动溢出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除一年和七年的到期期限以外,其他期限的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之间均存在着波动溢出效应,且十年到期的债券收益率之间波动溢出效应最强。同时,一年、三年和五年到期的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之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正向相关关系,且五年到期债券正相关性最高,而七年和十年到期债券的动态相关性并不稳定,表现出大幅下降之后又有一定程度上升的特征。
文章建立了一个包含政府补贴、外部冲击、国际利率变化及金融开放等因素在内的危机模型,模型分析表明政府主导下对产业发展的非TPF补贴在推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引致了过度投资并形成了资产泡沫,在不利外部冲击或国际利率变动的作用下,国内经济会表现出敏感而脆弱,金融开放将加剧这种脆弱性,并成为危机爆发的重要因素。模型认为导致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政府主导下产业发展模型的缺陷。通过数值模拟和马来西亚的样本数据实证充分地验证了这一结论。研究表明,本危机模型对中国金融开放、产业发展战略的选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欧盟竞争法对折扣实行类型化,属于排它性类型的行为定性为本质违反竞争法,适用准本身违法规则。具有忠实引诱性质的折扣也是如此。此种形式方法的理念是以理想的完全竞争作为模型,并以完全竞争的静态效率作为衡量行为违法与否的标准,脱离了社会现实,结论必然是对忠实折扣的竞争法价值判断的歪曲。形式方法的适用保护了效率低下的竞争者,剥夺了消费者享受低价高品质商品的机会,背离了欧盟竞争法保护竞争的目标。目前欧盟竞争委员会力倡实行法律价值判断标准的经济化,以市场行为的经济效果作为法律价值判断基准,适用合理规则判断忠实折扣的法律属性。此种改朝换代的经济标准路径无疑符合当今竞争法理念,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之处。
投资者针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投资争议仲裁请求,此现象核心在于"政策空间"之争,并因而引发了投资协定再谈判。此种现象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主权均产生了影响。在当前BIT条约范本的修订当中,各国普遍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澄清;但印度与南非等国同时对投资者实体权利进行了削减。前者是实现国际投资法制化的有效途径,而后者很可能激化矛盾与冲突。中国目前同时是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因此,在未来的BIT谈判当中,不仅需要完善间接征收、公平公正待遇等条款以避免遭遇滥诉,与高风险国家缔结条约时还需坚持缔结清晰的投资者保护条款。
刊名: 国际经贸探索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 主办: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周期: 月刊 出版地: 广东省广州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小16开 ISSN: 1002-0594 CN: 44-1302/F 邮发代号: 46-289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国际经贸探索 创刊时间:1985 本刊一直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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