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在Rodrik(2006)的基础上,结合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剔除进口中间品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贡献,构建并测算了1995~2010年中国以及世界主要贸易国的出口技术含量和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并从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审视我国出口贸易技术含量变迁及其国际比较。结果发现:中国出口技术含量和出口国内技术复杂总体上呈现出平稳上升的阶段性特征,且演变路径具有高度的同步性。从两者差距来看,遵循"先扩大再缩小,随后缓慢上升"的变化态势;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在所考察的12个经济体中分布不平衡,但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样本期间六大类行业的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水平呈现波浪式上升趋势,且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和国别差异。据此,在中国提倡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大背景下,应该立足我国现实比较优势,积极顺应国际分工大趋势,深度融入国际分工体系中谋求提升中国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
在匹配2008年全国经济普查服务业企业数据和对外投资数据基础上,通过分位数回归方法实证检验了服务业双向投资对不同分位点企业创新竞争力的影响。研究发现:服务业双向投资整体上提升了我国企业的创新竞争力;且这种提升作用呈倒U型的分布特征,即处在创新竞争力分布两端(q10、q90)的企业提升作用较小,而分布中间(q50)的企业则提升效果明显。分行业看,中低技术企业的提升效应比高技术企业更大。分地区看,相对于北京,上海处在创新竞争力分布中间的企业提升作用比分布高端的企业更为显著,而对广东的提升作用则在所有企业均较为明显。
研究北极航线的货流结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以集装箱出现时间为节点将北极航线货流演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存在液散货、LNG、干散货货流,第二阶段增加了集装箱货流,时间节点假设为2030年,此外假设集装箱货流经10年到2040年发展成熟。利用乘幂法、距离分配模型及各货流与国际供需的关系计算得到未来北极航线货流结构演化进程。发现其演化特征为:北极航线货流量在未来20~30年将快速增长,预计2030年有将近6亿吨货流量,预计2040年货流量超过10亿吨。同时东西线货流结构在初始状态、演化进程中都显现出不同的特征。
新-新贸易理论的假设条件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实际国情,在我国要素禀赋变化后,对工资水平、贸易成本等理论中的关键假设也将产生重大影响。将新-新贸易理论拓展到包含两个发达国家、两个发展中国家的分析框架,对中国企业的出口选择进行了分析。同时,文章使用OP法测算了国有、私营、外资、港澳台等四种类型企业的生产率水平,结果显示我国出口企业整体生产率水平高于国内市场的企业,并不存在"生产率悖论";国有企业具有垄断地位、要素占有、市场准入等竞争优势,因而生产率高于外资类及私营企业。最后提出了通过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建议。
文章构建了基于外部均衡的资本流动、外汇市场干预与汇率分析框架,理论模型表明资本流动对汇率的影响取决于国内投资者和国际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经济当局对资本流动进行积极的冲销干预有利于稳定汇率。对中国的资本流动、外汇市场干预和人民币汇率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相对于资本流入而言,资本流出冲击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更为显著。对资本类型进行细分发现,不同类型的资本流动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证券投资资本流动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最为强烈,因此经济当局对证券投资资本的冲销比例也高于其他资本。同时汇率变动对资本流动的影响因资本类型而异。
利用2001~2010年中国在沪市上市的3286家样本企业数据,文章分析了资源禀赋和制度环境对中国企业海外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资源禀赋中,贡献性资产研发密度越高,中国企业选择独资进入模式的可能性越大;补充性资产广告密度越高,中国企业选择合资进入模式的可能性越大;补充性资产市场化程度越高,中国企业选择独资进入模式的可能性越大。制度环境中,东道国制度环境越完善(东道国风险越低、腐败印象指数越低、投资自由度越高、金融自由度越高、贸易自由度和货币自由度越高),中国企业选择独资进入模式的可能性越大。此外,母国与东道国的文化差异对资源禀赋和制度环境与中国企业海外进入模式之间均存在负向的调节效应。上述发现对于今后中国企业的海外进入模式选择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国际投资仲裁中,仲裁员公正性的内涵包括"身份要求"和"行为要求":前者通常具象为"身兼数职冲突"、"身兼数案冲突"以及"观点冲突";后者表现为违反相关程序,未能及时披露信息等。在质疑仲裁员公正性案件的裁决中,仲裁庭在多数情形下以仲裁员的客观外部行为并结合案件具体事实作为评判标准,并不对仲裁员主观动机作过多考察。这种"缘迹不缘心"的"路径依赖"既与仲裁员公正性本质相关,也与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所充当角色的特性密不可分。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自诞生之始就在油气对外合作开采领域铸就了"资源国家所有、国企负责专营"的运作模式。该条例的现有规定存在行政主管部门不明、油企环保义务缺失、法律责任虚化的弊端。在新一轮能源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该条例应当从行政垄断的制定者、国企特权的维护者,转变为市场规则的裁判者、公共利益的捍卫者。条例的修改应当明确主管部门的范围及权限,明晰油气国有企业的环保义务和法律责任,使政府规制的公益目标付诸于立法行动与法律施行之中。
<正>中国国际贸易学会贸学会字【2015】8号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我国外经贸领域如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世界经济的深度调整,用新的发展理论和新的探索精神指导外经贸工作。为此,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决定举
刊名: 国际经贸探索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 主办: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周期: 月刊 出版地: 广东省广州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小16开 ISSN: 1002-0594 CN: 44-1302/F 邮发代号: 46-289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国际经贸探索 创刊时间:1985 本刊一直入选: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