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运用CHIP1988、1995和2002年的数据,从工资收入的技能溢价和行业溢价方面考察了高技能与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结果表明: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收入差距扩大,且与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有关,工资收入的组间不平等主要来源于具有较高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对于较高学历的劳动者来说,工资收入技能溢价的增长还受到所处行业的影响,并且行业内高技能与低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差距是减小的,验证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提出的贸易开放缩小发展中国家的工资收入差距。
文章在Antras、Levchenko和Acemoglu有关贸易比较优势的制度来源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制度比较优势的贸易来源,研究发现国际贸易对制度质量的影响存在"力争上游"、"甘居下游"和"左右逢源"三种效应:若贸易双方在依赖制度质量的商品技术差异极小,贸易会促使双方均改善其制度质量而"力争上游"(动态比较优势);若有一方有足够强的技术优势(斯密优势),其对方的国内制度质量很难改善甚至会恶化而"甘居下游"(比较优势陷阱);若一方没有足够强的技术优势(李嘉图优势),其对方的国内制度质量无需改善而"左右逢源"。
文章详细分析了粮食主产国实施出口限制政策的特征、粮食出口限制对粮食安全导致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WTO/GATT多边贸易谈判机制在约束粮食出口限制上的内在缺陷,继而提出从区域合作视角约束粮食出口限制的新思路。在区域合作框架下,约束粮食主产国实施出口限制具有可操作性强、易实施等特点。文章建议中国在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同时,应该考虑将约束粮食出口限制的条款嵌入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为中国在国际化背景下利用国际市场保障粮食安全、提升粮食安全政策效率提供新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国家频繁调整出口退税率来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文章在回顾国家1994年以来对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变化的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采用月度数据分析了2003~2010年期间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钢铁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显示,出口退税率对钢铁产品出口影响的长、短期系数均不显著;国外需求因素对钢铁出口的刺激作用最为突出,无论在长期或短期影响都非常显著;汇率和价格因素对钢铁出口的刺激作用次之,只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进入转型升级的调整阶段。文章分析了近10年来中国加工贸易政策变化的取向,探讨了近年来中国加工贸易的变化趋势,并采用工业增值率、进口中间投入比率、生产环节变化和出口复杂度指数(EXPY)来研究中国加工贸易价值链升级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当前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服务外包具有不完全性、质量控制的非标准性、知识生产性以及ITO和BPO捆绑和KPO规模扩大趋势,使得在承接服务外包过程中,承包商更容易在与发包商密切的交流中加快知识积累,提升竞争力。但这种知识的学习也受到承包商学习能力和发包商知识分享意愿的影响,承包商学习能力越强,与发包商关系越密切,价值链升级越快。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成功发展也证明了通过服务外包实现价值链升级的可能性。因此,利用服务外包推动价值链升级应成为我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途径。
自独立以来,中亚国家组织和参加了多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但这些组织,包括其中最为成功的欧亚经济共同体,是否提升了各国一体化水平却尚无定论。通过研究认为参与一体化对中亚国家出口的增长是有利的,但欧亚经济共同体却并未发挥各国预期的作用。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产业结构的缺陷和市场化程度低下。目前中亚已初步形成了基于市场化的贸易一体化网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各国政府尚未认识到其作用和积极性。
在借鉴中国已建立的自由贸易区和世界其他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定性探讨并定量验证了不同限制程度的原产地规则对中澳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结果发现:综合来看,建立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效应是积极的;具体来看,原产地规则限制程度过低或过高都会给经济带来负面的影响,而只有选择适中限制程度的原产地规则才会最优化中国在中澳自由贸易区中的收益。
各国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矛盾使《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公共秩序例外制度成为重要的"缓冲地带"。具有贸易限制效应的争议措施意欲保护的公共秩序的范围认定就成为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WTO司法实践认定为国际社会的公共秩序,而有学者认为是贸易限制措施实施国一国的公共秩序。进一步的研究发现WTO文本规定、相关欧盟司法实践、演进式解释历史等WTO法律解释因素和立法交易成本、国际贸易自行车理论、法官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理性选择等经济政治因素共同决定国际公共秩序观点更具法理依据,也更合理。但是,国际公共秩序观点的确存在过度压缩成员自治权空间的弊端,有必要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软化。
碳关税源于碳减排国家维持竞争力和减少碳泄漏的需要。作为气候贸易措施,碳关税应符合WTO涵盖协定及气候公约"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从而减少多边贸易治理和气候治理的分歧,维护南北国家在贸易体制下的权利义务平衡。该原则在碳关税争端中适用是可行的,它为WTO可持续发展原则一定程度地反映,亦可为TBT协定、GATT第20条引言所兼容,DSU对司法解释的规定和争端解决实践亦证实外部国际法原则可被纳入环境贸易争端中予以解释。
刊名: 国际经贸探索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 主办: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周期: 月刊 出版地: 广东省广州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小16开 ISSN: 1002-0594 CN: 44-1302/F 邮发代号: 46-289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国际经贸探索 创刊时间:1985 本刊一直入选: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